教你怎么计算日工资、小时工资、事假工资**对与小时工资、日工资事假工资等支付标准,很多同行还是不是很清楚,这里和大家分享--- 日工资,就是一个工作日的工资,比如,工价是5元一小时,日工资就是5*8=40元,也就是一天40元(不含加班工资),一个月的工资是5000,那么日工资就是5000/21.75=229.89元(这里的21.75是每月的计薪时间,后面有分析的)。同样,事假工资也是按照这个标准来的,比如一个人的月工资是5000元/月,一个月内请假休息了17天,上班5天,那么他的工资应该结合出勤天数,是:5000/21.75*5=1149.43元。 ** 注:当然很多公司并非按此方式操作,所有,以上算法仅供参考!
相关政策可以参照---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
劳社部发[200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513号)的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据此,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调整如下:
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三、2000年3月17日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0]8号)同时废止。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 二○○八年一月三日
该帖子于2009-10-11 21:03:01被 wuyantony 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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