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ading...
  所在位置:论坛首页 -> 人力资源管理师培训 -> HR专业资料下载分享区 -> 人力资源管理 -> [转帖]养老保险新规定
回复
标题:[转帖]养老保险新规定收藏 编辑 删除 楼主 | 上一篇 下一篇
郭昱名
等级:HR主管
权限:普通用户
积分:425
金钱:626
声望:224
经验:224
发帖数:224
注册:2009年11月26日
资料 短消息2009-12-23 11:20:02
全国人大常委会22日进行三审的社会保险法草案规定,养老保险缴费不足15年可延续缴费并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根据现行做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最低缴费年限为15年,缴费不足15年的,退休后不享受基础养老金,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支付给本人。一些常委会委员、地方提出,这样规定不尽合理,社会保险法应当总结一些地方好的经验,允许缴费不足15年的延续缴费或者一次性缴费至15年,或者将其基本养老金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

  全国人**律委员会经同国务院法制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研究,建议此次审议的社会保险法草案增加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领取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

2009-12-23 11:20:02 顶部
nihaos
等级:HR经理
权限:普通用户
积分:547
金钱:547
声望:547
经验:547
发帖数:547
注册:2019年10月19日
  资料   短消息编辑 删除 引用 第2楼
点此打开链接!讨债公司/点此打开链接!蓝月传奇辅助/点此打开链接!蓝月辅助
2022-8-25 1:22:25 顶部
 快速回复
  • 支持UBB,HTML标签

  • 高级回复

  • 操作选项: 评分 加精 解精 奖惩 设专题 设公告 解公告 固顶 总固顶 解固顶 结帖 解结帖 锁帖 解锁 移帖 删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