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过新加坡或香港的朋友,都会对那里公共场所的处罚措施记忆非常深刻。在新加坡,上公共厕所没冲水要罚款500新元(1新元约合5元人民币),过街不走人行横道罚款500新元;在香港,随地丢弃废物,罚款1500港币。 **这些重罚措施给我了很多感触。首先,和大多内地城市的罚款不同的是,这里的罚款警示随处可见,能让每个人都可以清楚知道违反规定会有什么后果。另外,很多人之所以向往香港和新加坡,就是因为这里是自由平等的,就拿罚款为例,一个普通百姓和一个高官的违法成本是相同的。 **这就是法治。一个公司是否称得上是法治的公司,不在于公司的规定是否科学和完备,也不在于是否人性化,是否惩罚严重,而在于大家是否都明白无误清楚的知道这些规定,执法过程是否平等,里面不参杂一丝的“人性”。 **在你们公司是否可以看到这种情形:公司规定上班不得迟到,但是有一些元老级的员工,总是上午十来点才晃晃悠悠的来到公司;公司开会前说明要把手机关机或调为震动,但是在开会过程中总会响起动听的铃声;总经理才发布命令说“任何人不带厂牌罚款20元”,他自己就没穿工衣且没带厂牌;公司规定说晋升要公平公正公开,这边负责的领导却说“这次要照顾一下老同志,为公司服务这么长时间了”…… **这就是我们大多数普通人的心态,我们都希望平等,渴望着法治,但是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却习惯着所谓“人性化”执行。 **人治的企业,或者**的企业,也会带来成功。一般情况下,在公司创业初期,很多的制度都是空白,如果有一个有魄力或者英明的领导,有时可以弥补这种不足。就像张瑞敏先生对于海尔,柳传志对于联想……这些伟大的人物对于他们一手创建的公司,都在验证着这个观点。同时,我们也清楚的看到,人治公司的成功,基本上完全取决于个人。这个人给公司带来兴旺发达的同时,也有可能同时给公司埋下死亡的种子。亨利·福特一手创建了福特汽车,他发明了有传奇色彩的T型汽车,并发明了流水线,使汽车变成廉价的交通工具。但是自负的亨利·福特是个绝对的独裁者,当市场需要汽车更加个性化和舒适化时,福特却坚持生产单一的T型汽车,听不进任何人的意见,导致福特汽车走了下坡路。 **法治的企业,可以凭借一系列的规章流程来充当一套纠错机制,这样可以尽量降低由于公司领导犯错甚至离去,带给公司的损失。创业阶段的企业更多的要靠人性化,但在快速成长中的企业,就必须要逐渐的降低人治,逐渐提高法治或者民主在决策中的比重。 **我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国家,人们已经习惯了传承数千年的人治,人治甚至已经深深植根于人们的基因之中,所以要在国内公司彻底推行法治,阻力着实很大。这就要求公司制度不仅要科学合理,易于执行,也要公之于众,让大家彻底的“知法”;除此之外,更重要的是领导者要以身作则,执法过程要一丝不苟的彻底执行。须知,执法者如果要是坐下,其他人就敢躺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