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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俊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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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 短消息2010-1-12 9:52:25
上班讲话者,就会被罚戴口罩上班3天!音品电子(深圳)有限公司这一项“体罚”员工的内部规定,最近在公司里引起了轩然大波,一些员工对此敢怒不敢言,给本报新闻热线打来投诉电话,呼吁有关部门能管一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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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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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讲话被罚戴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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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一位在音品电子(深圳)有限公司上班的市民致电本报称,今年5月,公司突然发出一个通告,严禁公司员工上班讲话,如果被发现,公司就会强行规定该员工戴口罩上班3天。此通告一出,在公司员工内部引发了很大的争议。据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员工介绍,该公司主要是生产音箱喇叭的,就是最小的流水线的车间也有两百多人,并且上班的时候大家也是一个个挨在一起干活的,上班时间那么长,不可能相互之间一直保持沉默,这样的规定下来后,一天下来竟连一句话都不敢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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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自从该规定出台后,公司管理层加强了对生产员工的管理,每个车间的组长和主管在上班时,不间断地在车间转来转去,一旦发现有人讲话,就会当即责令其戴上口罩。为此,公司每天几乎都有员工被罚戴口罩。一位曾被罚过的员工向记者介绍,上周他一不小心与身边的同事说了两句话,没想到马上就被车间管理人员发现,当场被罚戴了口罩,“现在天气这么热,本来就热得受不了,戴上口罩后,更是热得喘不过气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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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在公司上班的老员工被罚过多次,谈到这项规定,他更是气愤不平:“车间同事之间有时难免说句话,也是为了工作的交流,现在好了,大家上班时的气氛很紧张,车间也由此变得死气沉沉,没有一点活力!”目前,这位员工因为实在接受不了这项规定,正在考虑辞职另谋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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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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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了劳动者的人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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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下午3时,记者来到位于坪地镇年丰村新丰路45号的音品电子(深圳)有限公司采访,多次打该公司办公室电话,均无人接听。随后,一位姓陈的值班人员给了记者两个管理人员的电话。该公司生产部一位吴姓负责人介绍,公司端午节没有人上班,不能接受采访,记者让他转告公司负责人,他称没有负责人电话,无法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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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记者费尽周折,联系上了该公司人事部一位姓张的经理。据张经理介绍,公司确实对在车间里乱说话的员工以戴口罩的形式处罚过,但公司这样做也是为了保证产品的质量,因为公司是生产音品的厂家,如果员工说话难免就会喷出口水,对零件有所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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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记者问到既然车间不准说话,为何不让每个员工戴上口罩时,这位负责人变得吞吞吐吐起来:“我们这样做也是没有办法,一些员工虽被警告过多次,可就是不听规定,要乱讲话,为了保证产品的质量,我们只好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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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公司这样做是否违法?劳动者遇到这种情况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记者就此采访了广东华程律师事务所华国东律师。华律师介绍说,该公司这样的做法违反了国家劳动法相关法律,侵犯了劳动者的人格权,员工可向法律部门起诉,也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要求企业对这一侵犯人格的行为给予相应精神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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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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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一章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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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2 9:52:25 顶部
niha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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