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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求助]一个非常棘手和典型的劳动关系,请大虾收藏 编辑 删除 楼主 | 上一篇 下一篇
音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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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 短消息2010-04-30 10:32:30

请假各位大虾啊!

我有一个案例的实例想请教一下。我公司在外地的门店有一员工,试用期为一个月,在转正后的一个月后,也就是到公司上班两个月后,告知公司已经怀孕,并且开始在医院开具“先兆流产”的假条,每次15天,已经开具两次,中途会来上班2-3天,然后继续请假。该员工曾经在其余员工内部进行宣扬,肯定要在公司把孩子生完,然后也继续请假不上班。但是这个事实是没有办法和其余员工进行对证的。

并且该员工在公司上班的两个多月中,有以个人名义私自卖出公司商品的行为,但是该事实也没有办法取证。本来公司想因为这个事情劝其自动离职,但是在公司劝其离职之前,该员工先期告知公司她已经怀孕两个多月。

针对这种情况,公司能解雇该员工吗?如果能解雇,那么会牵涉到哪些方便的法律问题和条款?如果不能解雇,那公司可以采取什么样的办法呢?

谢谢!

2010-04-30 10:32:30 顶部
WendyF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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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女职工在怀孕、产假、哺乳期间,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在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所以如果员工触犯以上(二、三)条的话还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文中你提到“并且该员工在公司上班的两个多月中,有以个人名义私自卖出公司商品的行为,但是该事实也没有办法取证”,如果是这样,用这条与员工解除会比较困难,而且贵公司如没有相关的规定,如员工手册等列明“个人名义私自卖出公司商品的行为”是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也是没有办法成立的。另外员工违规也要有相关的如员工签收的警告信”来支持。

个人建议:如贵公司没有明确的规章制度,建议尽快完善,以避免类似的事情发生,很多员工都会有样学样。楚老师也有提到:一个公司的奖惩条例一定要有,而且要尽量明确,清晰,避免模糊同时具有可操性

 

2、如不能与员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建议尽量多搜集有利公司的证据,如之前有无不良行为记录、或是煽动公司同事散播谣言,或是病假后不上班又无证明则可书面通知其回司上班,如无回应则可当旷工处理等。与该员工好好谈谈、双方协商,公司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但让员工以个人名义提出辞职。在谈时一定要让员工知道公司不是好欺负也不是拿她没办法,同时也要于情于理,不要让事情恶化,尽量速战速决。

 

3、贵公司的病假不知是如何计算的,一般来说有薪病假都有个期限,如十五天或三十天以内。如该员工休的病假已超过公司规定,可以按无薪病假计算。另外病假的证明一定要齐全,如果对病假证明有疑问,建议和医生直接确认、求证。或许可以收集到一些有用的举证而且员工会有压力,并可稍灭员工嚣张的气焰。

 

4、希望贵公司在招聘员工时也能有更全面、细致的考虑,员工刚入职两个月就怀孕两个多月,一定是在入职前怀孕的。毕竟现在的劳动法都会偏向劳动者,俗话说得好:请佛容易,送佛难。

 

以上是一些个人意见和建议,希望能对你有帮助!

 

2010-04-30 17:45:21 顶部
WendyF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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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是只小虾,如有不足或错误,希望大虾们多多指教,提供宝贵意见!

2010-04-30 17:54:31 顶部
linyouz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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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的大虾说的很全面了

我再说简单点:1、如果她确实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公司要拿到证据才能解除劳动合同;

2、如果她要休这个那个的病假,有医院的证明或建议就给她休,否则不给休,不来上班就按公司的制度给予开警告单,警告单开多几张了,有些公司是可以达到解除情形的;

3、找她谈话:给她上上思想道德,给她讲讲公司对她的期望及要求。

2010-05-05 14:50:45 顶部
罗品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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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关心几个问题:

1、假条是什么医院开的,什么等级?两次都同一家医院吗?是不是有熟人帮忙开的?

2、换家医院,派个代表“陪同”去看看结果还是不是一样

3、谁主张,谁举证,多找证据……

2010-05-07 18:07:36 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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