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员工周三请假至下周二,那其请假天数是如何计算呢?是7天呢,还是5天呢?
我公司目前只要是跨周末请假的均记为请假,因现在制度须修改,其中就提到要把请假中的周末去掉,就是说周末不记为请假。
不知大家的公司对此是如何计算的呢?
应该不列为请假,本身周未就是法定假日
我也认为周末不应计为请假,但公司制度却说明了要计为请假哦,
尹老师:你好!
我是来自上海的HR工作者,因个人原因今年12月到深圳来找工作.我想考人力资源管理师,本人学历本科,打算2009年考了,请问什么时候可以报名?是不是5月有次考试机会呢?谢谢!
前几天无意中看到这个网站,觉得挺好的,就立马加入这个大家庭里面来,
新人上路,请各位多多指教! 谢谢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