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办公室、考试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我省改革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要求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明确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实施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26号)要求,今年下半年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国家职业资格全省统一鉴定综合评审工作在报考对象、考核安排等方面均有调整,现对有关要求作进一步明确,具体如下:
一、考试方式
从今年下半年开始,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国家职业资格全省统一鉴定不再采取理论知识、专业能力考试通过后再组织综合评审的办法,而是调整为所有考生(包括正考、补考)均可同时参加理论知识、专业能力和综合评审考核。
二、考试流程
(一)撰写论文
考生可结合个人实际工作情况,在本通知公布的论文题目(附件1)中任选一项撰写论文。
(二)提交论文
1.报送要求:考生只需报送论文电子版(邮件名称和正文文件命名的格式为:姓名+身份证号码)。
2.报送时间:2019年11月1日前。请注意论文报送时间,按时提交论文。
3.报送方式:参加省本级集体报名的考生,由所属省属培训机构统一将考生论文电子版发至邮箱:kwk83363069@126.com。
参加地市个人、集体报名的考生,以地市报名机构的通知为准。
(三)书面答辩
提交论文并经专家评审,成绩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书面答辩。书面答辩采用闭卷考核形式进行,考试时间为2019年12月21日上午9:00-10:00,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四)成绩公布
综合评审成绩将与理论知识、专业能力成绩同时在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网站上公布。
三、组织实施
(一)考试安排
由当地组织综合评审的地市鉴定中心需填写《2019年下半年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国家职业资格全省统一鉴定综合评审安排表》(附件2),于2019年10月23日前传真至省鉴定中心考务管理科,并提前做好考试安排。
(二)论文成绩上报
在当地组织综合评审的地市鉴定中心需于2019年12月6日前将考生论文成绩报送至省鉴定中心考务管理科。
四、注意事项和要求
(一)对于本次综合评审工作的调整事项,各有关单位要及时通知考生做好准备,按时参加考试。
(二)全省各考评小组组长由省鉴定中心统一派遣,相关劳务费用由各地市鉴定中心负责。
(三)综合评审成绩由省鉴定中心统一公布,各地市鉴定中心不得擅自公布成绩。
(四)各地市鉴定中心要切实加强职业资格鉴定质量监督管理,在实施书面答辩考核中,现场监考和考评人员要严格执行全省统一鉴定考务管理工作流程。严肃考场纪律,对违规违纪行为,要及时查处并上报省鉴定中心。
(五)其他考务要求仍按《关于2019年下半年国家职业资格全省统一鉴定工作安排的通知》(粤人社职鉴〔2019〕49号)执行。
在组织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请与省鉴定中心考务管理科联系。联系人:饶馨,联系电话:020-83363069,传真:020-83310051。
附件二:2019年下半年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国家职业资格全省统一鉴定综合评审安排表.doc
附件一:2019年下半年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国家职业资格全省统一鉴定综合评审论文题目.doc
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019年10月12日